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以下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3)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允许校考的同类专业,招生院校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办公室设在陕西师范大学。
3.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zsb.xacom.edu.cn/)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4.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