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二)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95、88908163。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19日
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
8080088色彩窃取他人答卷所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第六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