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木偶)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部条件(形象、身高、音色、语言等)以及想像力、观察力、动作协调性,创作激情等专业素质进行综合性的测试、评判。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自备故事、散文或寓言等(任选一项)。考查考生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音色、音准和表现力。
3、表演:自备小品。考查考生的表演基础和表现能力。
4、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体操(任选一项)。考查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命题小品:考生抽取小品题目,即兴构思表演。
2、命题朗诵:考生抽取文字材料,现场朗诵。
(三)三试:(100分):
1、才艺展示(70分):自备一项艺术特长展示。
2、面试(30分):艺术、文化综合测试题问答。
二、录取方法:
1、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前三名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