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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河北省音乐舞蹈联考时间办法等
来源:2exam.com 2010-11-26 14:38:04 【字体:小 大】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内容、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项测试(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15分)、音乐素质测试(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舞蹈专项测试(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测试(20分)。

 

⑵缴费办法

 

2010年12月28日至30日,考生凭《报考证》上的14位的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⑶下载《考生回执》

 

2011年1月8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考生回执》。

 

⑷测试时间

 

2011年1月15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测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项目的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要求详见《考生回执》。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6269134、80786666。

 

3.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测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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