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地点
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已出台。按规定,2015年我省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 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公布的艺 术类专业目录中设置的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 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
凡我省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我省艺术类专业课校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24日至3月20日。
注:更多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查看。
(新晚报记者 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