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格标准和合格证发放
16、全省统考结束后,统一划定本科、高职高专统考合格线。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专业的校考。
17、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高校于2016年4月上旬将本校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通过WEB信息平台(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报送省招办,报送艺术合格信息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等信息要与招生计划一致。
省招办于2016年6月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e21html/公示各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