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各省艺考 - 湖北艺考 - 正文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0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来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1-1-3 20:00:29 【字体:小 大】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0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 模唱6% 、 形体形象7%。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