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办理专业加试申报手续
根据规定,凡准备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首先选报文史、理工类,再兼报艺术类专业种类。艺术类考生兼报种类共五大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艺术类特殊专业。考生在五大兼报种类中只能选择各个专项中的一项。
报名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在三个种类栏目中选报一个专项。如需在三个种类栏目中再增报一个专项的考生,须在2014年11月29日-30日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办理增报手续。已报名(或增报)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11月29日-30日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办理专业加试申报手续,否则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无效。
针对艺术类特殊专业报考,选报高校艺术类专业,但该专业未纳入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范围,且报考高校不要求该专业在江西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这类考生可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已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种类之一的考生,如要参加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考试,不需另填此项,直接凭报考证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