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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外省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0-12-3 22:17:47 【字体:小 大】
2011外省在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1.本科录取: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2.独立学院(三本)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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