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苏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和招生人数
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53所试点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7所)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附件1)。
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不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省属高校)因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需要,可在省内使用预留计划试招少量确有艺术特长的考生,测试及录取工作参照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执行。
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人数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且只能在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