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民族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民族器乐乐段写作:按指定音乐主题、指定民族乐器发展成一首完整乐段,记谱规范,器乐化特征明显。
(2)民族器乐乐曲写作:按指定音乐主题、指定民族乐器发展成一首完整乐曲,记谱规范,器乐化特征明显。
4、面试
演奏钢琴或民族乐器,演唱任何一种地方风格民歌或戏曲,回答有关民族音乐的知识。
参考书目
1、有关作曲技术与理论的书籍
2、民族管弦乐法胡登跳著
3、有关歌曲写作的书籍
戏曲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创作、特别是旋律写作的基础;具有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知识和视唱有一定难度的曲谱;掌握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熟悉、了解中国主要戏曲(如京剧)的特点、写作风格,掌握戏曲常识,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难度的钢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乐器。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歌曲与戏曲风格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自定声种,记谱规范,自定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2)按指定主题写作旋律:要求按指定戏曲风格音乐主题发展成一首完整的乐段,记谱规范,风格准确(2/4拍不少于32小节,4/4拍不少于16小节)。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戏曲风格器乐写作与唱腔设计(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戏曲风格音乐主题写作器乐旋律:按指定主题,指定乐器写一首完整乐段,记谱规范,风格准确。
(2)按指定唱词设计唱段:按指定唱词写一首自己熟悉的戏曲唱段(剧种不限,如京剧、昆剧、越剧、黄梅戏等),记谱规范,结构正确。
4、面试
演奏钢琴作品或民族乐器,演唱任何一种地方风格的民歌或戏曲,回答有关民族音乐知识。
参考书目
1、有关作曲技术与理论的书籍
2、民族管弦乐法 胡登跳著
3、戏曲唱腔作曲 连波著
4、有关歌曲写作的书籍
七、专业方向:视唱练耳
报考要求: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与视唱能力,能熟练地记写较复杂的单声部、多声部旋律及记写调内和弦连接,弹唱有相当难度的曲谱,并具有初步的和声知识与作曲技能,能演奏钢琴(程度要求与报考作曲专业相同)。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按指定歌词创作一首歌曲(声种自定,带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曲式、长度、风格不限,可配以和弦标记或局部的和音声部)。
(2)按指定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写作两条单声部器乐化的旋律(曲式、长度、风格不限)。
3、练耳笔试
(1)听辨和弦:三和弦与属七、减七、小七和弦原转位,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2)听写和弦连接:三升降内大小调,包括密集、开放排列。
(3)听写旋律:三升降内大小调,包括单声部旋律与双声部旋律。
▲ 专业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及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2)视唱:四升降内大小调,及高音、低音、中音、次中音混合谱表。
(3)两声部:弹一声部唱一声部。
(4)带伴奏视唱曲弹唱。
八、专业方向:指挥、歌剧音乐指导
报考要求:具有较强的听辨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能熟练地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视奏有一定难度的曲谱,并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自然音体系和声与变音体系和声中的离调及近关系转调);较广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经典音乐作品;演奏钢琴必须达到规定的程度(乐队指挥、歌剧音乐指导专业要求肖邦练习曲程度、合唱指挥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试其他器乐表演);合唱指挥及歌剧音乐指导要求具有一定的声乐演唱能力、民族音乐指挥要求能演奏一种以上中外乐器。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乐队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
(3)钢琴演奏: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另加钢琴视奏和加试。
2、合唱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合唱作品一首。
(3)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演唱)。
(4)钢琴演奏:练习曲(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以上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另加钢琴视奏和加试。
3、民族音乐指挥专业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民族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
(3)中外乐器演奏,另加器乐视奏和加试。
注:加试指除了指定乐器之外的其他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
4、歌剧音乐指导专业方向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弹唱)。
(3)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演唱)。
(4)钢琴演奏(包括视奏):练习曲(肖邦练习曲程度)、复调作品、大型乐曲各一首。
▲专业复试
1、乐队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管弦乐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2、合唱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合唱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3、民族音乐指挥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民族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须与初试曲目不同)。
(4)指定作品一首(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指挥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4、歌剧音乐指导专业
(1)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A. 考试内容:
a. 自然音体系。
b.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及近关系转调。
B. 考试形式:
a.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b.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C. 参考书目:
a.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b.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自选外国歌剧片段一首(弹唱,需演唱原文)。
(4)指定外国歌剧片段一首(弹唱,复试前一天发谱)。
(5)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对所弹唱作品的分析理解与处理构思、视听)。
九、专业方向:声乐演唱
报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专业成绩前三名者及少数民族声乐演唱专业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裸眼视力不得低于0.5。
2、有较好的音乐基础(能视唱五线谱,懂得和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有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基础(不作为考试内容和项目),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
3、能较完整地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段,具备良好的演唱气质和歌唱素养,音准、节奏感、语言感、音乐感好,音乐记忆力强,歌唱发声方法基本正确。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美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国歌曲(可以是“五四运动”以来的创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国歌曲(可以是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民声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带伴奏。
3、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国歌剧片段、戏曲或改编戏曲,每类至少一首。考生自选演唱其中两首(不同类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带伴奏。
▲ 专业复试(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1、美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备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2、民声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3、少数民族声乐演唱
(1)考生自选演唱一首(不得重复初试的曲目)。
(2)主考教师在自报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试唱指定歌曲一首(复试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础测试(朗诵、形体、小品,自选一项)。
注:可自带伴奏,如考生未携伴奏人员,则统一安排伴奏教师。
▲ 三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专业方向:钢琴演奏
报考要求:热爱音乐,品学兼优。具备学习钢琴的基本条件,已经掌握一定程度的视唱练耳、和声、乐理及室内乐知识。具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钢琴演奏程度,能够较好地掌握练习曲的技术标准和中外经典作品的音乐风格。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肖邦练习曲一首(但不能选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
2、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或肖邦。肖邦练习曲不能选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并不得与第一首肖邦练习曲重复)。
3、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组前奏曲与赋格。
▲专业复试
1、重复演奏初试的肖邦练习曲一首。
2、自选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奏鸣曲式”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3、自选中型乐曲一首(须7分钟以上)。
4、视奏钢琴作品一首。
注:专业考试(初试、复试)曲目必须是钢琴独奏作品,考生必须背谱演奏。主考官有权中断或终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抽选作品片断的权利。
▲三试
1、乐
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一、专业方向: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相当于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现代器乐打击乐演奏程度,能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并具备学习该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基本掌握乐理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齿、唇等适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8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 响评判。
注:1、报考电子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演奏钢琴参加考试,完成所有考试项目即可。提供用琴(型号):RODGERS A678,
YAMAHA EL-900,STAGEA-01C,RINGWAY RS-1000。
2、报考爵士钢琴专业的考生,需考音阶与音型具体要求请参看爵士专业,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1)维拉罗伯士:练习曲第一号(H.Villa-Lobos:Etude No.1)
(2)巴赫:前奏曲.选自BWV.1006a(J.S.Bach:Prelude from BWV.1006a)
注:1、除以上指定曲目外,考生亦可以用我院业余吉他考级6级(含)以上或上海音协业余吉他考级8级(含)以上
的曲目两首作为初试曲目。
2、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方向
(1) 爵士
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大调音阶与爵士旋律小调音阶(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减音阶、变化(Alt.) 音阶与增音阶三种音阶的音型模进(背谱演奏)。
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贝斯:大小调音阶与琶音(现场指定调,背谱演奏)。
(2) 练习
曲一首,相当程度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
注:1、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2、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5分钟。
4、打击乐专业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流行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注:1、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7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2、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专业复试
1、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两首总演奏时间为10分钟,超时将被考官叫停,但不会因此影响评判。试奏乐曲片段(电子管风琴、爵士钢琴、手风琴专业均为交复试费时发视奏谱)
注:1、报考电子管风琴专业的考生,亦可演奏钢琴参加考试,完成所有考试项目即可。提供用琴(型号):RODGERS A678 ,YAMAHA EL—900,STAGEA—01C,RINGWAY RS-1000。
2、报考爵士钢琴专业 的考生,需考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乐曲可以用伴奏带。
2、古典吉他专业方向(背谱演奏)
(1)泰德斯可:奏鸣曲第二乐章(M.Castelnuovo-Tedesco:Sonata in D,2nd.mov.小行板 Andantino quasi canzone)
(2)泰德斯可:奏鸣曲第四乐章(M.Castelnuovo-Tedesco:Sonata in D,4th.mov.活泼地 vivo ed energico)
(3)视奏(三升三降内,复试现场发谱)。
(4)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3、爵士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方向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两首均可带钢琴伴奏或伴奏带,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3)试奏爵士乐曲一首(现场发谱,爵士管乐与爵士吉他需作即兴演奏)。
(4)爵士节奏模唱(现场发谱)。
注:1、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2、爵士吉他、爵士贝斯专业每首曲子不超过5分钟。
4、打击乐专业方向
西洋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乐曲两首或两个乐章(现场由考官抽考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中国打击乐专业——(1)军鼓:德里克鲁斯(Delecluse)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两首(现场由考官抽考一首);
(3)视奏:军鼓五线谱乐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4)可选择加试键盘类打击乐。
流行打击乐专业——(1)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爵士鼓:乐 曲一首;
(3)视奏:爵士鼓五线谱练习曲一首(复试现场发谱)。
注:1、以上打击乐专业复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2、请考生自备考试曲目曲谱复印件7份于候考时交至领考人员。
3、对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中止其演奏。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