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19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
山西省 |
内蒙古 |
辽宁省 |
黑龙江 |
浙江省 |
安徽省 |
计划数 |
1 |
1 |
2 |
2 |
2 |
3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省份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3 |
4 |
2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 |
播音与 |
播音与 |
播音与 |
播音与主持 |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19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浙江省除外)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须达到该省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考生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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