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特殊类型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美术类专业
1.将美术类招生总计划拆分成校考计划和统考计划
已完成专业考试的桂林、郑州考点的考生成绩有效,仍按原方案执行(计划不分省);
取消尚未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现场考试,已完成报名但尚未考试的长沙、兰州考点考生给予退费;
在安排统考计划的省份,使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进入校考文考名单的考生可以兼报校考计划及统考计划,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校考计划数与统考计划数的确定
校考计划数参照2020年已参加校考考生数与近三年美术类专业报考人数平均值的比值确定,共60名,各专业亦按照其计划总数的三分之一确定。
统考计划数为120名,按照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制定分省计划,不再细分专业,考生入校后按照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专业。
校考计划数(分专业)和统考计划数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
计划总数 |
校考计划 |
统考计划 |
绘画(油画)130402 |
25 |
8 |
120 |
中国画130406 |
20 |
7 | |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
50 |
17 | |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
25 |
8 | |
环境设计130503 |
35 |
12 | |
美术学(美术教育)130401 |
25 |
8 | |
合计 |
180 |
60 |
120 |
二、音乐类专业
音乐表演(民族英才班)已考考生成绩有效,音乐类专业乌鲁木齐和呼和浩特考点取消。
音乐表演(含“民族英才班”)、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初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新版《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复试在高考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舞蹈类专业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已完成考试,仍按原方案执行。
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压缩考程,将原有三轮考试合并为初试、复试完成,初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作品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新版《舞蹈学院招生简章》;复试在高考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高水平运动队
排球项目已完成考试,仍按原方案执行。
网球项目现场确认及考试在高考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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