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
我校2020年在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有8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学院和专业简介请登录我校官网了解,各专业招生情况、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如下:
1、招生省份、招生科类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来源表为准。
2、我校2020年艺术类录取使用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我校不举行校考。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3、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4、音乐与舞蹈学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1600元/生.学年(具体按所入住的学生宿舍标准收取)。前述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设多种奖学金项目,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单项1000元/人;毕业生荣誉奖学金,每年评选100名优秀毕业生,奖励金额3000元/人;创新奖,对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成果突出的学生项目进行奖励,特等奖3000元/项,一等奖1200元/项,三等奖800元项,优秀奖300元/项。
学校设有多种助学金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烛光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
三、其他
1.如上级主管部门2020年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
网址:http://zkc.scnu.edu.cn
3.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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