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说明 |
音乐学 |
江苏 |
90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统考。 |
1.四川省仅招收音乐学专业统考考生。 |
广东 |
5 | |||
湖南 |
5 | |||
安徽 |
5 | |||
浙江 |
5 | |||
上海 |
2 | |||
内蒙古 |
4 | |||
四川 |
4 |
注:①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②音乐学(师范)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2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1.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省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