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音乐类科目考试由我校统一提供钢琴及CD机,其他乐器、乐谱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
2、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
3、咨询(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737788060177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