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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音乐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空中乘务2011年招生简章
来源:南昌航空大学 2010-12-7 9:17:50 【字体:小 大】
南昌航空大学音乐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空中乘务2011年招生简章

 

(一)录取原则

1、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按2:8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2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80,专业考试满分为100]

3、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 各专业录取排序时均不分文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正式公布为准

2011年拟设考点:

省份

     

考试时间

备注

湖北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

中原工学院

 

 

江苏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

 

 

山西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学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

 

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浙江

杭州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美术学院

 

 

广东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山东

潍坊艺术考试服务中心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黑龙江

东方学院

 

 

 

 

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 

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就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330063

联系电话

南昌航空大学特殊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 电话:0791-39575053863927

传真:0791-3863967

学校网址:http:// www.nchu.jx.cn

特殊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zjw.niat.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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