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艺术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的现代艺术设计复合型人才。使学生具备较高的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专业艺术修养、艺术创造力的知识面,能在企事业、广告、设计公司、学校教育等单位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创新型的高级专业人才。
平面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描绘技法》、《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装饰画设计(壁饰、壁画)》、《印刷设计》、《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等。
产品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造型材料与工艺》、《表现技法》、《产品设计》、《人机工程学》、《机械基础》、《电气基础》、《机械制图》、《模型与模具》、《装饰雕塑》、《3DMAX》、《城市环境设施设计》、《包装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工业产品开发设计》、《工业产品概念设计》等。
环艺设计方向
主要课程:《环艺概论》、《效果图表现技法》、《工程制图与识图》、《CAD制图》、《建筑空间构成》、《3DMAX制图》、《环境与建筑写生》、《展示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室内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技法》、《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预算》等。
5.工业设计(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强的产品造型设计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家具、鞋类产品、电子产品等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企事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业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造型设计基础、表现技法、材料与工艺、产品形态设计、产品开发设计、家具设计、皮具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型制作、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人机工程学、设计心理学、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等。
报考及录取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考生持 2011年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报名及专业考试。
3、报名时按当地省规定一次性交清专业考试费。
4、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5、2011年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有关规定者,学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在同一个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同时参考考生文化成绩并对语文、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单科成绩要求根据当年报考我校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确定。
考试科目及要求
1、广播电视编导
① 编导创意(电视节目策划或广告创意,口试,限时3分钟);
② 编写故事(笔试);
③ 影片或图片分析(笔试)或命题即兴评述。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 朗诵(自备作品背诵);
② 语言(普通话语音面貌测试);
③ 命题即兴述评。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3、表演
① 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诵材料片段);
② 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
③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④ 表演(命题表演)。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戏剧影视文学
① 编讲故事(口试,限时3分钟);
② 影片或图片分析(笔试);
③ 散文写作(笔试)。后2科合考。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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