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4年4月1日起
2、查询网址:zsb.ccit.edu.cn
3、合格证发放办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寄发《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考生采用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学校联系方式
1、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与设计学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网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4、邮编:130012
5、电子邮箱:ccitzsb@cc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