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发放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zs.qztc.edu.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录取有关事项
(一)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595-22919508(兼传真)
泉州南音学院联系电话:0595-22792900(兼传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院东海校区
邮编:362000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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