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50%的比例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电话:
艺术系:0971-8807833
招 办: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0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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