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等文学编导类和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出现平行分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舞蹈学(校企合作)、舞蹈学(体育舞蹈)需获得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颁发的校考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空中乘务不再作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投档,但需要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
五、合格证发放
实行艺术类专业测试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官网艺术类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我校将不再寄发合格证。
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咨询电话:
0536-3091166,3091155(招生就业办公室)
0536-3091124(外国语学院)
0536-3091167(教育学院)
201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网站:
联通网:http://218.57.137.102/art/
教育网:http://222.207.201.21/art/
也可以登录我校官网找到报名网站:http://www.lish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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