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学院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合格分数线为:
音乐学合格分数线:65.42分;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合格分数线:86.09分;
音乐表演(弦乐)合格分数线:88.26分;
音乐表演(管乐、竖琴、西洋打击乐)合格分数线:85.65分;
音乐表演(民族乐器演奏)合格分数线:92.51分;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合格分数线:93.23分;
舞蹈学合格分数线:93.25分;
同时,已过省级统考分数线但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的,所考科目必须达到50分。
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我校将上报合格名单给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合格名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为准。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请在我校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在线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考生可自行登录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http://222.16.4.96:8080/ispark-scut-web/ispark/scut/FzChengJiChaXun/toKsChengJi.do)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二、2018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
省份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河北省 |
|
2 |
1 |
江西省 |
1 |
9 |
3 |
河南省 |
|
7 |
2 |
湖北省 |
|
|
|
湖南省 |
0 |
8 |
4 |
广东省 |
6 |
28 |
9 |
海南省 |
|
1 |
5 |
重庆市 |
|
2 |
2 |
四川省 |
|
|
0 |
陕西省 |
|
|
|
甘肃省 |
|
9 |
4 |
总计划 |
8 |
72 |
30 |
备注:
1.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考生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0”计划的省(区、市)考生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将使用未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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