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1.2019年,我校开展校考省份为吉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山东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果所在省有相关的专业统(联)考,必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
3.成绩核定后,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人数及分数线,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
4.2019年4月中旬,我校将公布考生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下载打印《北华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网址:http://www.bhjyw.com/)。
七、录取原则
1.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分数须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原则上,在开设校考的省份,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无校考的省份,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3.符合前两条原则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任一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校考省份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校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无校考省份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考生投档后,校考省份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考生按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7.若各省录取规则与我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 编:132013
招办网址:http://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0432-66468155(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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