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计划安排情况及合格人数比例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不超过4:1,安排招生计划。
(6)专业校考考试成绩信息公示网址:
http://www.ustl.edu.cn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招生与就业处)
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处)
表演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美术专业咨询:(0412)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
a5929096@126.com 网址:
http://www.ust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