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并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且合格的基础上,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八、成绩查询
我校将于2019年 4 月中旬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提供考试成绩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可通过http://bkzs.gxnu.edu.cn查询平台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九、招生联系方式
(一)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学院网址:http://www.d.gxnu.edu.cn/
(二)设计学院联系电话:0773-8996357
(三)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1853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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