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按照校考四项成绩折算的百分制总分进行排名,分男女按照招生计划的1:2确定合格名单。
六、高考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不分文理,不分省份,分男女按校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七、入学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址:http://zs.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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