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9年4月中旬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xpu.edu.cn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从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不再单独发放专业课校考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录取原则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34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均为9000元/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11000元/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