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布成绩,2020年4月中旬,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gdut.edu.cn)上查询校考成绩。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条件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二)录取办法:
1.表演专业采用校考的术科成绩,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术科成绩;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表演专业: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出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照校考术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出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至各专业。
其中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湖南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编排在“非平行组”中投档,投档排序规则参照湖南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平行组”投档排序规则;其他省份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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