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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提醒各位艺考考生:诚信应考,远离作弊

来源:陕西省招办 [2018-12-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艺考在即,陕西省招办提醒各位考生:诚信应考,远离作弊
 
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校考在即。省招办提醒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定要遵规守矩,诚实应考,远离作弊。尤其是在校大学生,一定要深刻认识替考作弊的严重危害和影响,加强自我管理,切勿充当“抢手”,切勿参与替考作弊;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回顾】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共查处替考、夹带、携带手机等违规考生22人。
后果:以上22名考生均被取消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
——2016年我省播音编导专业基础课统考中,2名考生与5名培训机构人员通过手机传递试题与答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以上7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与罚金不等。省招办也对3名作弊考生做出了取消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停止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2018年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色彩科目考试开考不久,考区考务汇报558组监考老师发现疑似替考人员。后经考务人员、民警询问,该考生对替考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还有2名同时参与的替考人员,同时依据线索将培训机构组织者郭某某在一酒店抓获。
后果:3名考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给予取消其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均无效;鉴于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中违纪情节严重,同时取消其2018年至2020年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组织参与替考的人员,也受到法律的惩罚。
高考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的重要考试,不仅寄托着广大艺术类考生的大学梦,也承载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期待。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今年考试期间省招办将继续加大考试违规查处力度:所有要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等无线通信器材带入考场。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作弊的考生、在校大学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身试法,终将付出代价。希望广大考生明辨是非,切勿找人代考,切勿把手机等通讯、拍摄器材带入考场,切勿轻信网上及社会上的各种“助考”传言,遵守考试纪律,切实做到不违纪、不作弊,以诚信书写自己的大学梦。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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