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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 2016 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
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且专业测试科目的主项必须为声乐(美声唱法)、钢琴、管乐(长笛、
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低音提琴)中的一项。
二、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本
科合格线,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份高招办划定的我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进入同济
大学录取程序。
2、同济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投档成绩计算合
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 / 专业统考满分)×700+(高考投
档成绩 / 高考文化满分)×300],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分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
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
高低为录取顺序。
4、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
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
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三、专业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
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专业测试科目以及专业能
力达不到学校艺术专业水平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