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资格有哪些特殊规定?
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教师资格的一般申请过程。在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还有一些条件不同的人员,需要按照特殊的规定申请教师资格。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相对于其他六种教师资格而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聘任教师的人数较少,要具有科研能力,从其他行业或者国外聘用具有高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教师时,他们已经具备了各个方面都比较高的条件等等。因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主要是根据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认定。对个人而言,只有在高校准备聘任您担任教师工作时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另一个特殊性是有些高等学校受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可以认定准备聘用在本校任教的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有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有的是由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的。不管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还是由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性质和效用都是一样的。申请者需要记住的是,当前,只有拟受聘担任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人员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拟聘任证明。
由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特殊性,有的高校、有的专业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从国内外直接聘任副教授或者教授,有的聘任具有博士学位者担任教师。实行高校教师聘任制后,从国内外直接聘任副教授、教授的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者还会增加。直接聘任为副教授以上职务者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一般都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大多数都有教学和科研的经历。为了吸引优秀人才,由高校直接聘任为副教授、教授者或者具有博土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普通话水平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一般不作为必要条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由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教师,学生学习期间已经学习过与教师职业有关的所有课程,还经历了检验其教育教学能力的教育实习等。因此,一般说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认定与其学历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不必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也不必补学教育学、心理学。由于办学模式的多样性,我国师范教育类专业有的是在普通师范开办,有的是以夜大、电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进行教学,所以有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没有参加过教育实习。对于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作出规定,要求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以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为准。例如,贾某是中师毕业,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取得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如果贾某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可以视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因为贾某的学历中取得过中师毕业学历,中师毕业就是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如果贾某要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则其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因为初中教师资格的起点学历是大学专科,而贾某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只到中师阶段。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教师法》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在申请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由于我国很多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要直接去工作单位报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更是如此)。因此,在应届毕业生直接去学校报到前,为了做好他们毕业派遣和申请教师资格的衔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在读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其他要求不变。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4.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实际情况,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学历要求还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有充足的材料证明其确有特殊技艺,而且必须经过申请人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撤销教师资格后的再申请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撤销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5年后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除了应提供与首次申请教师资格一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交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报告,阐明自己对被撤销资格所犯错误的认识,再次申请教师资格的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