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根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非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本年度或上年度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2)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和培训合格证以及《教学方法概论》培训合格证。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详细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请查询白银教育信息网(www.byjy.com)或咨询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电话:0943-8242980)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具体由自考部门承办,一年两次。
(一)报名范围
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
四月份考试:上年12月1日至10日,补报时间为3月3日至3月7日。
十月份考试:8月8日至17日,补报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2日。
每年报名时间基本确定,准确报名时间请登录甘肃省自考网(www.gsee.edu.cn)或各级自考办查询。
(三)报名办法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先登录甘肃省自考报名网(www.gsee.edu.cn)注册个人信息,然后在各报名点(各县区自考办)确认、照相。考生要根据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943-8221510(白银市自考办)
(四)培训具体事宜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教学方法概论》培训由市教师教育中心负责。报名地点:白银市教师教育中心(原炮团大院内)东侧综合楼1楼。培训时间:具体培训时间登录白银市教育信息网(www.byjy.com)查看本年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教学方法概论》培训通知。咨询电话:0943-6950205(白银市教师教育中心)
白银市自考办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