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社会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区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为确保本年度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对象范围
区属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户籍在观山湖区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2014年观山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可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根据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报名入口,选择相应的种类后点击 “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
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日—6月2日,截止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2.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两学合格证、五年内考取的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按黔教语发〔2013〕 324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印一式一份),到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二十楼201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同时领取相关申请表格、档案袋。
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2日-6月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截止后不得修改或补报。
3.体检.
资格初审后,我区将组织申请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将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12日-6月13日,申请人将所有材料装档,并到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核对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复审。
5.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经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对原取得两学合格成绩的非师范类申请者,经现场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面试、试教)将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组织实施。测评时间初步定于6月19日,届时将根据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多少,决定是否顺延时间或分批次进行。
6.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我区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做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后续发放等工作。具体领证时间请于2014年7月10日后登录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查看。
三、工作要求
针对此项工作我区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主动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我们将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市指导中心、省中心联系。欢迎广大公众监督、批评、指正。
附件:《省教育厅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doc
咨询电话:0851-4119009 陈老师、倪老师
监督电话:0851-4700285
观山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