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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1-7-5 10:31:53 【字体:小 大】

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鹤壁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条件准备和报名阶段(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市教育局405房间报名确认;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确认或报名。确认及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6日-7月20日。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师范类学历还要提交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张一寸照片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照相,同时按规定缴纳理论考试考务费40元/人。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4、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二)教育理论考试:
  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在鹤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合格证书发放在各确认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附件1)
  (五)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八)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九)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三、信息发布途径
  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及信息均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查询详情请直接登录“鹤壁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nhbedu.net/。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

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五本教材为2011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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