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资格。
1、怀化市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确认工作情况表
确认点名称 |
确认范围 |
起止日期 |
春季批次 |
秋季批次 |
怀化市教育局
(师范类) |
1、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2、怀化市本地户籍往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现高中(中专)在岗在职专任教师 |
5月11日-
5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
11月10日-
11月15日
节假日除外 |
怀化市教育局
(非师范类) |
1、怀化学院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
2、怀化市本地户籍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本科毕业人员 |
5月7日-
5月10日
节假日除外 |
11月10日-
11月15日
节假日除外 |
2、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①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为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④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表格可从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
⑤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就读高等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提供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⑥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⑦与申请表同版2寸照片一张。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①、⑦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3、怀化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班、系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