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省特岗办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提出隆阳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于2012年8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隆阳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即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特岗教师与隆阳区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录用工作于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隆阳区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隆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师资格认定。经过岗前培训,并被录用为2012年特岗教师的,由隆阳区教育局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于第二年4月份免试(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隆阳区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由学校按在职在编教师进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等单位共同配合完成。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招聘工作在隆阳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隆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3.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招考事项以隆阳教育网公布的为准。
4.监督举报电话:2120812
2012年保山市隆阳区特岗教师招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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