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评卷工作结束后,于4月28日向社会公布了成绩,经自治区考试中心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不在进行《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由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登录盟市办公平台自行打印、发放,请各盟市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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