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
)或职介中心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2)对于持人才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共同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
(3)对于工作属人事派遣性质的,工作单位栏填写派遣公司或具体派遣单位,由具体派遣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4)对于在读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院系或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自出具日开始三个月内有效);
4.《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或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
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人才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5.申请人已取得的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