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教人[2014]13号)中的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的办法》的要求,“过渡对象”范围内的考生只能选择报名参加“改革后的考试(国考)”或“补考”中的其中一种。在网上成功报名“改革后的考试(国考)”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补考”。
2.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政策解答、过渡补考、面试和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请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查询。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82837293
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www.nt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