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2012年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职业学校招生、普通中专招生及中招报名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市中招工作有这样一些变化:
一、根据省教育厅教基二〔2012〕82号文件要求,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二、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市区四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和市第三实验中学)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为“分配生”招生计划。
分配生政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在分配生录取时,按照中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含任何照顾分数。
依据《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区普通中学招生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教基〔2010〕228号),2010年2月20日之后出现的择校和转学的学生不享受分配生政策(限市区)。
三、市区考生可选报两批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可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任选一类;第二批次志愿可在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任选一类。
第一批次中的普通高中设三个志愿,分别为提前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提前志愿为分配生志愿;第一志愿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第二志愿为非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
提前志愿:符合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生,可选报一所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做为提前志愿。不符合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生不能填报提前志愿。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报一所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一中兼报分校或市一中不兼报分校、市二中、市实验中学、市第三实验中学)做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市区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三中、开发区高中、龙安高中、市第二实验中学、文源高中)中选一所填报。
四、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六、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一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地方和任何学校不准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跨地区招生。二是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择校生低于20%的部分,或因个别被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报到而空出的名额,在“三限”政策内学校自主招生。
七、今年市教育局将对初中毕业生班主任进行培训,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中招考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以班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情况分析,并对班级整体填报志愿合理、没有出现高分落选等情况的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
黄锋一在会上强调,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年中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肃认真进行报名工作,实事求是地帮助指导好学生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为今年中招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监管,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会上,朱中林对今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提出要求,他说,我们要抢抓机遇,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严格执行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不断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