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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东莞市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5-23 10:46:29

关于实施东莞市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各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初中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初中教育的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镇街宣教办和初中学校要提高认识,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观念,把我市开展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推进我市初中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帮扶双方要密切联系,强化合作,互相促进,共同实现1+1>2的目标。

附件:1.东莞市初中学校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学校名单

 

附件1:

东莞市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和实施意见以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相关精神,积极拓展市内义务教育对口帮扶和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途径,进一步加大对相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提高相对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市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在全市初中教育阶段开展一所优质学校结对一所薄弱学校的“1+1”帮扶活动。周期为3年,即从2012年至2014年。现就我市开展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目的在于搭建一个对口帮扶的平台,加强各初中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学生培养、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我市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帮助相对薄弱的学校提高教学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学校管理,推进我市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支援学校从2012年起,用3年时间帮助受援学校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师资队伍、提高课堂效益、活跃教育科研、优化校风学风,到2014年,帮助受援学校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细致、科学的学校管理制度,培养出5名片区内以上的学科骨干教师,获得3项以上的市级以上科研立项,学生在市以上各类比赛获奖人次有所增加,受援学校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平均分与全市的平均分比现在的差距缩小10分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学校管理工作帮扶

1.支援学校班子要帮助受援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帮助受援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2.帮助受援学校找准学校发展的定位,理清学校发展思路,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

3.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每年要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以及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工作的交流与学习。可互派行政领导,科、级组长到对方学校交流沟通和跟岗学习,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工作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加强支授双方学校教师的日常教学交流,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说课、评课、同课异构、教育教学报告会、论坛、沙龙、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活动。

2.加强支授双方的教研活动交流,引导受援学校教师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开展课题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开好信息技术课,建好学校网站和学生主页。帮助受援学校用好各级基础教育网的教育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受援学校教研活动的交流,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帮助和带动受援学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帮助受援学校加强对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的建设、配备,以及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的指导。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

1.帮助受援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培训计划和工作措施,尤其是要进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学科教学的能力培训,对受援学校教师每年全员培训一次以上。

2.帮助受援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

3.帮助受援学校教师提高专业化水平。支援学校每学期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如上示范课、公开课、开研讨会、进行集体备课等。充分发挥市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和骨干教师的作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结对学校教师素质。必要时可选派青年教师到结对学校跟岗学习。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

1.帮助受援学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交流和观摩体验活动,让受援助学校学生接受支援学校的校园文化熏陶,激发其学习兴趣,努力营造出一种积极上进的校园文化氛围。

2.共同开展团队活动。通过组织共青团、少先队手拉手等活动,促进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的学生进行学习交流。

3.共同开展课外活动。支援学校举办各类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和读书节等大型活动和相关节庆活动时,适当组织受援学校的师生参与,促进学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4.帮助受援学校规划校园布局,制定校园“美化、绿化、美化”的“三化”建设方案,帮助受援学校做好学校“三化”等工作,帮助和指导受援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市教育局 “1+1”活动领导小组。2012年3月底分别召开提升初中学校发展水平相关校长会议(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征求意见和建议。4月份修订实施方案,确定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名单,召开工作会议,结对学校签订帮扶协议。

(二)第二阶段:考察交流,组织实施。2012年月中旬,各镇街组织支援学校到受援学校进行考察交流,了解受援学校基本情况,结对学校初步开展交流,商定帮扶方案。5月下旬,全面铺开市内帮扶活动,正式组织实施帮扶活动。市财政将给予支援学校派出帮扶的教师每年适当的补贴。10月,开展提升薄弱初中教育质量的调研。

(三)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提高。2012年12月底,开展“1+1”考核评估工作,并召开年度帮扶工作现场会,总结第一年度的帮扶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将依据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做出实绩的支援学校视受援学校教育质量提升情况给予本年度初中教育质量评奖进行适当加分。

2013年及2014年的帮扶工作按计划进行,每年年底将开展考核评估和全市经验总结会议。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1+1”工作

开展“1+1”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和落实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缩小镇街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挖掘优质学校办学潜力,促进支援学校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受援镇街要以此良好契机,进一步提升初中教育质量,从谋发展、谋未来的高度全力支持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初中教育的急切渴望。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1+1”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开展“1+1”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抓紧抓好,积极为全市初中教育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共同推进“1+1”工作

“1+1”工作是一项全方位合作、多方面协调的系统工程,市教育局成立“1+1”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靖波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任槐副局长、王旭辉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基教科、督导室、人事科、计财科、教研室、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基教科,负责全市“1+1”日常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督导室负责帮扶工作考核和评估;人事科负责对校行政、教师交流互派的有关工作;计财科负责帮扶资金的落实;教研室负责教学科研帮扶有关工作;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培养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学校要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工作机制及责任分工。要把帮扶任务列入学校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创设条件,科学管理,确保“1+1”工作落到实处

1.签订帮扶协议,规范帮扶行为。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支援学校与市教育局要签订协议书,对口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之间要签订帮扶协议书,进一步明确3年内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应实现的预期目标和分年度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2.制定方案,落实制度。支援学校要切实按照帮扶协议书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帮扶的目标、内容和方式、方法、步骤,以及具体的措施、人员和时间安排,增强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积极组织行政、骨干教师对受援学校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和校园文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出诊断,并提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形成初步帮扶方案,并结合受援实际,共同确定帮扶计划和方案。帮扶计划和方案于每年度5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备案。

3.创设帮扶条件,落实优惠政策。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帮扶工作。各镇街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要参照市财政初中教育质量提升帮扶奖励专项资金,将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行动的更好开展。支援学校校长要带头参与交流,设立校长导师制,每月到受援学校交流指导不少于2次;支援学校每月派出优秀教师进行教育指导和研讨次数不得少于4次,集体交流不得少于2次。跟岗学习人员的跟岗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工作期间,只转临时行政、党团组织关系,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在派出学校的原任职务予以保留,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享受与派出学校同类在岗人员同等待遇。派出人员由派出学校和对口学校双重管理,以派出学校管理为主。派出人员帮扶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由对口学校提出考核意见,由派出学校根据对口学校意见评定考核等次,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指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提升帮扶效益

1.各镇街宣教办(局)和各有关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加大“1+1”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1+1”工作对于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初中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意义。

2.市教育局“1+1”活动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制度,及时了解帮扶情况;各镇街和对口学校也要建立互访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和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进行。

3.市教育局“1+1”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帮扶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对帮扶活动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并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镇街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考核的依据。各镇街宣教办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校长绩效考评、教师考评和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在“1+1”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镇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1+1”活动中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2

 

初中学校“1+1”结对帮扶学校名单

 

序号
 支援学校
 受援学校
 
1
 常平镇振兴中学
 樟木头中学
 
2
 可园中学
 高埗低涌中学
 
3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桥头中学
 
4
 望牛墩中学
 洪梅中学
 
5
 石龙三中
 道滘济川中学
 
6
 厚街竹溪中学
 南城中学
 
7
 石龙二中
 茶山中学
 
8
 东城一中
 石排中学
 
9
 东莞中学初中部
 东坑中学
 
10
 大朗一中
 横沥中学
 
11
 东城初级中学
 清溪中学
 
12
 玉兰中学
 石碣中学
 
13
 东华初级中学
 谢岗中学
 
14
 长安实验中学
 沙田广荣中学
 
15
 寮步香市中学
 大岭山新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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