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福建中考 - 福州中考 - 正文
关于2011年福州市中招方案部分调整的通知
来源:福州中招网 2011-1-20 9:24:37 【字体:小 大】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谐,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在参照省内外兄弟城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福州市的实际情况,经福州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2011年中招将实行部分等级学科成绩奖励分办法,并适当取消部分中招照顾政策。现将我市2011年中招方案部分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    实行等级学科成绩奖励分办法
        2011年,物理和化学学科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另分别以卷面成绩的20%和1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中招投档总分为48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各150分,物理20分,化学10分。2012年将再适当提高物理和化学奖励分比例。
        二、取消部分中招加分照顾政策
        1、取消省、市级音乐和美术(含书法)比赛获奖者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的加分照顾政策,但保留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奖者的加分项目。
        2、取消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获奖者中招加分政策;但保留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分照顾政策。
        以上被取消中招加分照顾的项目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在本调整办法公布之前,已获奖者,仍按原规定(即同于2010年中招照顾政策)执行,在本调整办法公布之后的比赛获奖者执行调整后的新办法。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高中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2011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 州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