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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2-4-28 21:17:48

 

(二)部分学校及特设班级招生说明

1、中央民族大学附中:中央民族大学附中面向我省招生10名左右,列入我省高中阶段招生的提前批次,依据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录对象为具有海南省户籍、世居在海南的黎、苗、回族应届考生,农民子女享受“三免一补”。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中考满分(等级分)的90%,即76分(农民子女可加等级分2分进行投档)。被录取的考生具有北京市高中学籍,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与北京生源同等的待遇,未录取学生退回原籍如将来需要回海南参加高考,还可以从高一开始建立海南省高中学籍。

2、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单列,其中海南中学50名,国兴中学10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比例安排指标。

部分市县所属的重点高中学校也设立民族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招生指标和条件参见有关市县的招生工作意见。

3、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计划单列,其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招收58人,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招收60人,均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录对象为有志于在高中毕业后出国深造的学生,户籍不限。有志报读的考生,请关注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和面试。

4、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宏志班”:计划不单列。其中,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宏志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各50人,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学校免除学费,由省文明办等部门从学校2012年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由省、市县(单位)文明办提前进行资格审查;美籍华人林汉克先生资助的海南中学“宏志班”50人,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由海南中学从其2012年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有志报读两校“宏志班”的考生,须在报志愿时填报海南中学或国兴中学第一批次志愿。

(三)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凡录取到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必须是参加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参加往年中考,但未参加我省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各地不得当作新生录取。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于108日前将录审名单及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处和省中招办备案,以便办理高中学籍。

三、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适度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13)和我省“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普通高中发展目标,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避免出现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引导普通高中适度发展。计划一经制定原则上不再追加,严禁先招生后报计划。

海南中考]2012年海南省普通中学招生计划汇总表 04-28
[海南中考]2012年海南中考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04-28
[海南中考]2012年面向海南省招生的普通高中下达市县计划分配表 04-28
[海南中考]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共99所)
 

附件:1.2012年海南省普通中学招生计划汇总表

2.2012年面向全省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计划表

          3.2012年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下达市县”计划

            分配表

      4.2012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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