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洛阳中招普通初中特殊教育招生
(一)全市普通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各城市区要认真分析本辖区人口居住特点、小区楼盘开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情况,科学划分和调整学区。
各初中学校要严肃招生计划,杜绝超大班额,严格控制大班额(大班额数量至少下降50%),加大力度治理跨区招生。根据《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制定专项计划,3年内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定,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我市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借用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代学校进行招生考试。经批准的外国语学校可以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内容可包括英语口语、听力、英语基础知识,但属划片招生学生除外。各种体育、美术特长班招生须经省教育厅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招生。洛阳外国语学校的外语实验班仍然面向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招生,招收的外语实验班的学生除正常缴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举办寄宿班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除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收费外,不准以任何名义额外收费。凡未做到“四独立”的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54号)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学校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工作,逐步扩大就读学校范围,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达到“应入尽入”,维护其受教育权利。
市区初中招生实行电子注册,一经注册,不得无故变更。
(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仍然是招生工作的重点,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逐村、逐户登记7至15岁的盲童,并积极安排其入学就读。聋哑适龄儿童由市、县(区)两级聋哑学校负责安排;弱智儿童由县(区)、乡(镇)安排到培智学校就学或随班就读。各县(市、区)聋哑学校可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市特教中心学校就读,接受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的更高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使残疾人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