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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眉山市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2exam.com 2012-4-11 14:23:03

一、招生计划

眉山市教育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的规定,结合各普通高中的实际,对各区县编制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方案进行审定,下达眉山中考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属性

2012年招生计划

招生

范围

招生学校

学校代码

类别

班数

总计划

正取

定向切块

艺体特长

择校

眉山中学

0201

A

20

1080

864

432

55

216

东坡区

眉山一中

0202

A

20

1100

880

440

55

220

永寿高中

0203

B

10

500

400

 

 

100

思蒙高中

0204

B

10

500

400

 

 

100

多悦高中

0205

B

10

500

400

 

 

100

万胜高中

0206

B

6

300

240

 

 

60

太和高中

0207

C

8

400

320

 

12

80

车城中学

0222

A

10

500

400

200

25

100

仁寿一中

2101

A

54

3000

2400

1200

150

600

仁寿县

文宫中学

2103

B

14

700

560

 

 

140

富加中学

2104

B

14

700

560

 

 

140

汪洋中学

2105

C

8

400

320

 

 

80

清水中学

2111

B

8

400

320

 

 

80

龙正中学

2112

C

6

300

240

 

 

60

铧强中学

2116

A

20

1050

840

420

20

210

仁寿中学

2117

B

24

1200

800

 

20

400

彭山一中

2201

A

15

840

672

336

 

168

彭山县

彭山二中

2202

B

10

500

400

 

 

100

洪雅中学

2301

A

18

978

783

391

48

195

洪雅县

中保高中

2302

C

11

550

440

 

 

110

丹棱中学

2401

A

13

700

560

280

 

140

丹棱县

青神中学

2501

A

12

672

538

268

33

134

青神县

注:仁寿中学计划含二职中点200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属性

招生计划

招生

范围

招生学校

学校代码

类别

班数

总计划

择校生

眉山实验高中

0208

E

6

300

300

全市

育英学校

0223

E

3

150

150

东坡区

映天学校

0225

E

3

150

150

眉山外国语

0226

E

2

100

100

仁寿华兴中学

2113

E

14

700

700

仁寿县

青神景德学校

2502

E

6

289

289

青神县

 

3.普职融合试验班招生计划

学校属性

招生计划

招生

范围

招生学校

学校代码

类别

班数

总计划

择校

眉山科技校

0001

F

3

150

150

全市

仁寿华达学校

0002

F

3

150

150

仁寿县

仁寿新科校

0003

F

3

150

150

说明:

①学校类别ABC为公办普通高中类别代码,分别为省级、市级示范性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DEF为民办高中类别代码,D为民办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E为民办一般普通高中,F为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职融合试验班。

②学校代码为全省学籍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统一使用代码,也是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填报志愿的招生代码(普职融合试验班招生学校代码为临时代码,仅供学生填报志愿使用,其学籍由其它普通高中代管)。

③所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正取计划包含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和艺体特长生计划。

④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切块”招收计划优先录取,录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报考学校“择校生”录取分数线(正取线下15%以内)。

⑤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没完成的情况下可在市内外区县或市外招收学生。普职融合试验班采用“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注册登记方式录取,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报名

1.报名对象、条件

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在我市长期居住且就读于我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准备报考我市范围内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其他考生(往年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不得再次报考普通高中)。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1113日三天。

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点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区县指定报名点报名,其他考生在各区县指定报名点报名。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所有考生,不得跨区县填报志愿,只报考报名点所在区县范围内的公办普通高中。

3.报名工作其它事项

⑴按学籍信息《规范》进行考生基本信息采集。

全市使用统一格式的电子表格报名,微机管理。各报名点必须按教育部关于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要求准确采集考生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分证编码、义务教育阶段编定的全省统一学籍编号、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除全省统一学籍编号外,其他信息均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⑵提交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普通高中,按规定享受科技、体育、艺术、评价、身份类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获奖证书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籍在我市农村的(非城镇居民)独生女,若要享受加分,须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以及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公章的复印件。

⑶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应于51213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特长生报名审核表》。报名时应提交艺体特长生招生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⑷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规定的标准在报名时收取。

三、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今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均须进行自愿填报。全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统一在420日前完成。

1.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作为优先志愿单列,分配到各初中校的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计划,招收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户口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东坡区眉山中学、眉山一中、车城中学和仁寿县仁寿一中、铧强中学的志愿,在同批次不能兼报。

3.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时填报志愿,但同批次志愿不兼报。

4.未填报志愿,将不被公办普通高中任何批次(包括“择校生”)录取。

5.省级示范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不兼报;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四、考试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语文、外语科考前30分钟)进人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

2.进人考场时,应将《准考证》交监考员检查。除答题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橡擦和必要的作图工具之外,严禁将计算器(包括带有计算器的手表)和所有移动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考生只能在答题卡和试卷规定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并用2B3B铅笔在机读答题卡准考证号栏涂上自己的考号。严禁将姓名、准考证号、学校等考生信息书写在答卷密封线外。

4.分发试卷后,应核对试卷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和页码,检查试题是否有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作答。

5.开考30分钟后(外语开考前15分钟即8:45),迟到考生不得再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场内考生才准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因迟到耽误的时间,不得要求延长。

6.考生答题时,填涂机读答题卡和作图使用铅笔,书写只能用蓝(黑)色墨水(芯)笔,字迹要清楚,答案必须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留空不够时,可注明题号写在试卷最后的空页上。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答题。客观题答案只能填涂在机读答题卡上,将正确答案在答题卡相应处涂黑。

7.如遇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示意,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上厕所,如确实需要,必须有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因病不能继续考试,由场外工作人员或领队,陪同到考点医务室医治或送医院就医。

8.考试终了信号结束,考生应立即停笔。交卷时,按以下交卷要求整理并放置在桌上:试卷第1页到最后一页的前后顺序折好;从上到下放置顺序为答题卡、答卷(若第Ⅰ卷和第Ⅱ卷分开制卷,答卷顺序这第Ⅱ卷、第Ⅰ卷)、草稿纸。经监考员检查后方可离场,离场后不准返回考场,也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或谈论。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擅自传递文具、用品,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代考,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答题卡,不准将答题卡、答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眉山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及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今年文化考试科目、分值、试卷结构保持稳定。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B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只涉及B卷内容。

2.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120分(A100分,B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试卷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题性选择题)。“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涉及学科间交叉的试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仅对体育考试分值作小调整,由40分调整为50分。总分值由770分调整为78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12

9:0011:30

语 文

2:304:30

数 学

613

9:0011:30

理科综合

2:304:30

英 语

614

9:0011:00

文科综合

 

注:“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包含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规定

1.普通高中招生严格实行四川省教育厅规定的“七公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五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年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

2.综合素质划等入围,尊重考生志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分批次、分类别、按计划招生,努力实现“阳光招生”。

3.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意见》的规定,将正取生招生计划50%名额作为“定向切块”计划,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基数,均衡分配到服务区范围内每一所初中学校;“定向切块”计划优先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择校生”录取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国家“三限”政策和招生录取程序,凡违反招生录取程序,一律不予上学籍。

4.报考普通高中考生若要享受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见附件1眉山市普通高中录取加分规定》),报名时必须提交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获奖或身份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籍在我市农村的(非城镇居民)独生女,若要享受加分,在报名时须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以及加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5.招收艺体特长生仅限于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考艺体特长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学校报名登记,审核确认艺体特长生报考资格并公示。由报考学校组织进行特长测试和面试后,统一录取。

报考艺体特长生,文化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报考学校正取生录取分数线100分,综合素质评定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政策性加分。各普通高中校不跨区县招收艺体特长生。

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

1.严禁普通高中擅自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生市教育局不予上学籍。当年超招一个,来年按1:2扣减招生计划。

2.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擅自超范围招生,擅自超范围招生,市教育局不予上学籍。

3. 严禁普通高中擅自招收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和“择校生”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招收分数线下考生,必须经市教育局核准,未经核准,市教育局将不予上学籍。

4.严禁普通高中招收“三不要”(不要学籍,不要档案、不要毕业证)学生。

5.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招生,市教育局将不予转学籍。

6.严禁普通高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对扰乱招生秩序、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7. 严禁普通高中虚招拟设班数套取招生计划,当年虚设一个班,来年扣减一个班招生计划。

八、日程安排及录取程序

1.工作日程安排(详细安排见附件2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日前各区县完成志愿填报,430日前上报学生志愿库到市教育局。

528日前各区县上报艺体特长生审核名单、体育考试成绩、理化实验操作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626正式发布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划定并公布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区县到市教育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

75,划定各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完成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正取计划录取(包括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和“艺体特长生”录取)。学校领取、填发录取通知书。按“三限”政策规定划定各校择校生分数线,分发各《符合择校生招生条件考生名单》。

76 -12日,各普通高中按照“三限”政策、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择校生报名登记。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合试验班招生同步报名登记。

⑥民办普通高中从627开始,采取“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到校登记注册方式招生,完成市计划招生报名登记。

2.录取程序

①正取计划(含省级示范“定向切块”、艺体特长生)录取。按照全市统一的招生政策,在录取场完成录取工作,直接分发录取名单到招生学校,学校领取、填发录取通知书。

②划定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分数线和符合招生条件名单。市教育局根据“三限”政策规定,划定各公办高中“择校生”录取分数线(择校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市教育局划定的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发《符合择校生招生条件考生名单》到各公办普通高中。

③“择校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招生学校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表》进行报名登记、学校造册→区县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定、录取名单公告→学校领取、填发录取通知书。公办普通凡招收《符合择校生招生条件考生名单》之外的考生(低于最低分数线或择校分数线或艺体特长生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填写《眉山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审批表》,并严格实行一生一报一审批。

④录取学生名单公告。被市教育局审定正式录取的各普通高中新生名单,将以学校为单位分批次在眉山教育网和考生报考学校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告。

⑤考生报到注册、取得学籍。正式录取的考生,必须持《眉山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分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登记新生报到注册信息,逾期无故未到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九、市教育局特别提示

1.《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是市教育局按省厅招生工作 “七公开” 的规定编写的,是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纪律规定,考试相关内容,招生录取程序,以及其它必须让考生及监护人清楚的信息的宣传手册。各区县必须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前发到每个考生手中,做到人手一册。

2.请考生及监护人注意:填报志愿必须深思熟虑,慎重选择,凡考生填报了志愿并被报考学校录取,必须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就读。

3.按省教厅规定,公办高中未经省厅批准,不准跨市州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省教厅将不予上学籍。请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注意,如到市外普通高中就读,请查明该校是否具备跨市州招生资格。四川省教育厅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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