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基〔2011〕22号
关于公布2011年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和推荐办法的通知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港闸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普通中学:
为贯彻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南通市201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通招委[2011]8号)精神,现将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今年招生计划的50%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今年招生计划的10%,以“推荐生”名义根据各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教育局和市直各普通中学(各区教育局须将各自计划按相同原则分配到各所属的初中学校),各校须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推荐办法,择优推荐2011年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的“推荐生”,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2011年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
单位名称 |
江苏省南通中学 |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 |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
崇川区 |
140 |
131 |
21 |
港闸区 |
51 |
47 |
8 |
开发区 |
47 |
45 |
7 |
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 |
27 |
26 |
4 |
南通市第二中学 |
14 |
12 |
2 |
南通市第三中学 |
56 |
53 |
8 |
南通市紫琅中学 |
11 |
10 |
2 |
南通市启秀中学 |
32 |
30 |
5 |
南通市小海中学 |
22 |
21 |
3 |
2011年南通市区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办法:
一、各初中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委员会,负责择优推荐“推荐生”工作。
二、各初中学校公布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及“推荐生”的必备条件,具体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两项达A级,其余两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别达B级以上(含B级)。
3.属推荐学校的在籍在读学生,且在推荐学校就读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其中初三学年段必须在读。
三、各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学生中,依据三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等)学业水平状况,按各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数总和的1.3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其中三年学业水平权重是:初一10%,初二10%,初三80%(初一、初二阶段均以学期期末测试为依据)。
四、由班主任牵头组织各班任课教师和学生参与对本班 “入围”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五、各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组织通过测评的“入围”学生自愿选择一所热点普通高中报名参加推荐,并由推荐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推荐生”候选人(若某热点普通高中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扩大范围替补)。
六、由各初中校长按不超过各热点普通高中的“推荐生”计划数1.2倍,在5月17日前分别向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实名推荐经排序后的“推荐生”候选人,并予公示。
七、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5月17日后审核各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南通中学、市一中和天星湖中学另行制定)。
八、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根据考核结果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将“推荐生”候选人进行排序。然后按初中学校推荐序列占权重80%,热点普通高中考核序列占权重20%的办法进行合成排序。再以合成排序结果按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确定“推荐生”名单,并予公示。
九、所有“推荐生”名单均由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在5月25日报市教育局、市招办审核备案。
十、“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推荐表》时,应同时填写诚信承诺书,承诺将对应的热点普通高中填报在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中考成绩达所报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下20分者,由招生部门分别在江苏省南通中学、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和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的统招生计划中投档录取。
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南通教育改革的平稳实施。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筹划,宣传到位,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今年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一: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表
附件二: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