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验、口语将过渡为全市统考
据了解,学校考查科目的考查办法、参加考试的时间由县区教育局或学校自行制定,自行安排。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之一。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地方与学校课程(校本课程)、英语口语交际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交际将逐步过渡为全市统一考查科目。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按学校级别、录取类型进行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所录取的学生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历史、地理、生物、体育4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二是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成绩达到各类学校的等级要求。
锦囊4
特长生综合素质
须达B级
根据规定,特长生必须参加中考,录取原则上须具备综合素质B等级以上(含B级);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按有关规定划定,然后按特长生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校特长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
1。择校生政物化只能有一科B级
择校生录取在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录取结束之后进行。省一级达标校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投档分)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40分之内(含40分);政治、物理、化学三科成绩只能有一科B等级,即AAA或AAB,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省级达标高中录取择校生时,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等级按本县区相应达标校统招生录取等级要求不变,只降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各校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同等报考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有相关学校的学籍即可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报考条件。四年应届生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投档分)减掉30分;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年、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