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清远中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安排(初定):
2012清远中考6月29日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各分数段考生数,6月30日接受考生成绩查询,7月1日公布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月1日至3日考生填报志愿。
7月4日市招考办投提前批次(华师附中和本市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考生档案,供相关学校审录;7月5日投第一批次省一级学校(含择校)志愿考生档案,供相关学校审录;7月7日投第二批次(面上高中)志愿考生档案,供相关学校审录。
7月4日至14日为学校录取和学生注册时间。在7月4至14日录取期间,考生可登陆市中招平台上输入自己的考号和密码,随时了解自己电子档案的录取状态,并根据自己电子档案的录取状态及时到所录取学校缴费注册。15日,市招考办关闭录取系统,同时统计各高中学校的缺档情况并通过中招平台、清远市招考办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16至17日,凡在库状态考生可根据各校的缺档数在中招平台上进行第二次补填志愿,18至22日为第二次录取和注册时间。
学生电子档案状态分为在库、在阅、拟录、拟退、录取、退档、注册共7种。在库状态为考生档案没有被投档到任何一所学校;在阅状态为考生档案已经投出学校,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拟录和拟退状态为学校提交了录取和退档申请,正在等待各级招办审批;录取和退档状态为考生档案经过各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同意录取或退档;注册状态为考生已经缴费注册。
各高中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栏张贴等多种方式公布录取的考生名单,并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各级招生部门和各高中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中招平台上学生档案的录退操作,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内完成考生档案的审核。15日市招考办关闭录取系统时,凡在阅、拟录、录取状态的考生档案将全部确定为注册状态;拟退和退档的考生档案则全部转为在库状态。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送审时间为9月15日—20日。
(六)中职学校继续采取直接在省的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录取的方式。具体的录取时间和操作根据省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对于一些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初中生,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他们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八)为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进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积极面向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同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积极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培养和培训。
六、2012年春季招生的有关安排
(一)为准确统计各初中毕业学校学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情况,对2012年春季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由学生原初中毕业学校生成考生号和密码统一派发给各中职招生的学校,由春季招生学校统一在市中招平台录入学生的有关信息,录入信息时间为4月15日—20日,操作方式为:各春季招生学校登陆清远市中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QYJYJ.EDUGD.CN/ZK/),统一录入学生的完整信息,春季入读的学生不用确认报考资格。
(二)2012年4月25日市招考办将全市的学生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各春季招生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春季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送审工作。
七、其他工作
(一)各地和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实施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和中招工作中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时做好中招过程中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及政策解释工作,要畅通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渠道,切实保证有关招生政策及信息准确及时传达到每所初级中学,特别是农村中学。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中招工作具体意见,不得与本通知要求相抵触。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评卷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各学科试卷分析统计等工作,并于8月底前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
(五)清远市中考考生报考、填报志愿、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qyzs.edugd.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