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获准举办初中部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根据需求及办学容量确定招生计划,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审批新生学籍
初中新生学籍审批时间安排如下:
7月16日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
7月17日 民办学校
7月26日——27日 青阳片所属公办中学
7月28日——29日 安海片所属公办中学
8月2日 ——3日 金井片所属公办中学
9月6日 外来工子弟学校初中部
五、跨镇入学的管理
个别需跨镇(街道)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填写《晋江市2011年初中招生跨镇入学协议书》申请,经双方中学与接受镇(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于8月5日,由接受镇(街道)教委(育)办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附镇(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出具的该中学已完成服务区招生计划的证明]。本服务区招生任务未完成、班生额超过50人、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从严控制跨镇(街道)招生。
接受跨镇(街道)入学学生的学校,凭教育局同意的《跨镇入学协议书》,向学生户籍地领取《初招表》,向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审核(批)手续。
申请跨镇入学未被批准的,要到服务区中学补办注册手续,各中学最迟应在9月30日前随带《初招表》到教育局补办学籍审核(批)手续。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行为
初中招生工作,由镇(街道)招生领导组负责实施。要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的落实。镇(街道)招生领导组,要制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根据辖区小学毕业生数和各中学服务区生源情况,合理安排招生任务,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就近升入中学。
各中学招生服务区的安排由各镇(街道)招生领导组决定。镇(街道)应合理安排新设社区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外来工子女变动较大的镇(街道),可根据需要调整中学服务区。
安海鸿江中学今年秋季起停止招收初一年新生,原鸿江中学服务区学生的就学由安海镇政府初招领导组统筹安排;青阳街道永福里社区户籍学生,就近升入华侨中学;梅岭街道许厝社区户籍学生,可向南区中学、华侨中学申请就近入学。
各镇(街道)《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要报市教育局、市招生办备案。
(二)执行免试升学
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的规定(教基〔2009〕7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录取。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民办中学初中招生,可依据报名者提供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或《学习成长记录册》进行录取。各小学要做好《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的记载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发放给学生。
(三)执行招生计划
要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超班额编班的现象。根据《福建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暂行)》(闽政教督〔2010〕44号) “全面消除小学、初中大班额现象;小学、初中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的精神,全市公办、民办中学招生计划数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公布后,必须严格执行并按班额不超50人进行编班。
(四)规范收费行为
公办学校应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向家长或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学校招收外服务区学生,不得收取借读费。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制定。民办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核,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学校应按学期或学年收费。
(五)规范招生行为
1、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上一级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准参与评先评优,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2、市区学校要严格控制外服务区招生比例,“招收的借读生总人数在不超过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班级人数15%的范围以内”。
3、属自主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泉州市有关招生工作和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其招生过程均应体现招生学校与学生(家长)双向选择,招生花名册送市教育局审核(批)时,均应提供能证明双向选择的凭证或缴费发票。
4、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录取获得学籍的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就读学校,不得转录取他校。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往外市就读的将不允许回我市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录取。
(六)规范学籍管理
1、学生升学报名不附带《义务教育登记卡》。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福建省3~18周岁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的通知》(闽政教督〔2011〕19号)精神,自2011年秋季起,小学生升学,就读小学不必向中学提供《义务教育登记卡》。原有《义务教育登记卡》由就读小学整理存档。
2、《初招表》不得分发给学生。《初招表》为我市范围内初中招生用表,外来工子女回原籍,教委办只提供学历证明和《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不必向学生提供《初招表》;学生跨镇入学、外来工子女入学、民办校招生、在本市外镇(街道)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入学,教委(育)办应把《初招表》统一提供给相应单位,不得分发给学生自带。
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强招生工作、政策的宣传,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今年初招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晋江市2011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2、2011年度晋江市中学服务区生源花名册
3、晋江市2011年初中招生跨镇入学协议书
4、2011年小学毕业班生数